由于玉的种类繁杂,在矿物学、历史学及考古学上各有不同的分类,以及中国对“石之美者”的理解,除矿物学外玉的分类不仅繁杂而模糊,其种类也随之不胜枚举。
为解决这种分类混乱的情况,社会上曾提出过各种具体的分类方式,如将“玉”定义为矿物学的解释,而将“玉石”作为包容蛇纹石、岫岩玉、蓝田玉等其他传统上被认为是玉的矿物归类于此。或者将软玉划分出广义与狭义之分,狭义的软玉依然是透闪石、阳起石等物质为主的矿物,而广义上的软玉则是文化传统上所有被认为是玉的矿物集合。也有将软玉只定义为新疆的和田玉,其它皆为“传统玉材”,不一而足。
但准确而具有代表意义的分类除矿物学外上没有一个明确的共识,《中国大百科全书》定义是将“玉”作为“玉石”的简称,而“玉”的分类以矿物学定义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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